事實上一般的停車單繳費期間都相當長,但也就是因為時間相當長這個因素讓人時常疏忽,總是想著反正時間還久的不如就晚點再繳吧、有空再繳吧、經過再繳吧,最後再度釀成悲劇。
不過想想,相較之下,不爽裝eTag的車友必須更注意,因為停車單不論如何至少你都在現場拿到實體了,放在顯眼的地方提醒自己總是可以的,但沒裝eTag的車主繳款必須是自發性於期間內前往繳款「假設是每月1-15日的通行費,就要下個月15日以前繳納,在這期間會先收到平信通知,如果沒有前往處理,接著就會在補繳期以雙掛號通知,並且加收50元作業處理費。於次月月底前仍未繳納則判定為逾期,加收罰鍰300元。」也就是說,對於通行費的反應時間相對是比停車費要短的,畢竟你真的收到平信的時候繳款期都已經過一段時間了,這也就需要車友們更去注意繳款期限。
總而言之,說穿了就是要各位車主們注意繳費期限,自己不注意就只好多付錢,儘管會無奈怎麼多付的比原本停的還要貴,但也沒別的選擇了(難道要欠費一輩子~)。
後記:這件事也正巧發生在本報某T編身上,真人真事,使得筆者在構思的過程中特別有心得、希望各位車友們引以為戒,故寫這篇文來與大家做個分享。
參考資料: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http://www.pma.gov.taipei/mp.asp?mp=117021)
eTag - 自助服務網站(https://css.fetc.net.tw/CS/CS02010Traffic/TrafficQu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