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InCar聊聊與各位分享燈具使用的相關常識之後,著實引起了熱烈迴響,筆者也因此深深覺得國人需要的是更多的行車禮儀。今天,我想與各位分享的是筆者整理出來,10則較為普遍通用的行車禮儀,希望能夠帶起一片友善的行車風氣。當然了,筆者的知識有限,如果有任何車友還有更多的看法也歡迎提出來,畢竟知識是需要分享才能健全。
10則行車禮儀:
1.千萬不要惡意逼車,惡意逼車除了成為道路霸凌以外,遭致危險的機率相當大(對方來個緊急煞車你就…)。
(圖片引用自「蘋果日報」)
2.遵守交通標誌與燈號。有標誌與燈號就是用來保障平安以及維護道路秩序的,無視它的當下除了藐視自身與他人的安全以外、也是讓當初設想的標誌與燈號用心失去意義。(比方說沒有紅燈右轉燈號、還是硬要右轉,那…節省時間的當下,你其實已經違法在先了哦!)
3.當你成為路隊長(意指你後方已經大排長龍許多車輛)時,請自行打燈靠向路邊讓出路權(當然了,有時候你會想悠哉的欣賞路上美景,但你後面的人有可能在趕時間呀!)。在山路時特別需要注意這點,因為山路大多是雙黃線雙向單行道,常常一排下來後方的車輛為了趕路就必須違規超車。如果你本人行駛速度適當,後方也沒大排長龍、沒有閃燈、鳴按喇叭示警,那都還好。一旦你的車速真的明顯低於速限許多,後方排隊並且有示警,就請你靠向路邊先讓他人通過。或許你會覺得山路真的沒什麼機會,但相信我,稍微寬裕的空間一定會有的。
4.國道上的最內側車道為「超車用」,使用的時機為「超車時」以及「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也就是說,如果當下速限為110,除非你保持在110的時速、或者你正要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否則是不得使用最內側車道的!(資料參考:國道高速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