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新車或舊車,消費者和車商間皆成立典型的買賣契約關係。這部分法律上的規定主要是民法、消費者保護法也有一部分規定。車輛製造商和消費者間的法律關係,消費者保護法設有特別規定。假若消費者是向銀行或專門辦理分期付款買賣的融資(或租賃)公司貸款或買車,則尚涉及消費借貸的法律關係及有動產擔保交易法上動產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的適用,此外,保證人部分則涉及保證契約之法律關係。
其中買賣契約最為重要,如果車商和消費者是銀貨兩訖,而且車子本身也沒有問題,當然最好。否則,例如車商交車前車子被偷(給付不能),未能依約定期限交車(給付遲延),交付的車子煞車失靈致發生事故,消費者受傷住院(不完全給付),車子依契約應是雙氣囊,結果只有一個氣囊(物之瑕疵擔保)等,都可謂是債務不履行,其法律關係效力將依具體個案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