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沒有不對,只是你打方向燈後就立刻切換車道是相當危險的行為,嚴重的話雙方可能損失慘重,這都不是我們想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文規定,車子在路口轉彎處的前30公尺就要準備打方向燈,並逐步的駛入外側車道,最後才轉彎,但不能搶先來車道待轉。至少提前30公尺的用意是為了告知後車你即將轉彎,讓他有足夠的時間反應,也給對向來車明確的指示,同理的變換車道也該提前打方向燈,確認要駛入的車道周圍的車距是安全才切換。然而行進間很難目測30公尺有多遠,建議在轉彎/變換車道前3-5秒就打方向燈。道路上,多半我們不會預期有人停車,因此準備停靠時也該提早打方向燈,才會提高自身的辨識度,換作路邊起步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