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各位車友們有沒有注意到前陣子國內的新聞,政府預計於今年四月起開始實施新規,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汽、機車駕駛人如果在行駛期間點燃或吸食香菸,又影響到他人行車安全,可能被罰款新台幣六百元。
事實上,這個「影響」兩字的界定有些模糊,究竟怎樣才算「影響」其實也沒說個清楚。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新處罰條例針對的是抽菸「影響行車安全」,因此須有彈菸灰飛入他人眼睛或觸及身體造成他人車禍因此受傷等傷害事實。而民眾對這個新規的意見也很多元,有些人覺得罰款六百元實在太少、有些人覺得早該立法管制、也有些人覺得多管閒事。但不論觀點如何,如果確實傷害到他人,就的確是令人討厭的一件事,相信各位用路人對於這點是不反對的。
當時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表示:「部分機車騎士在行駛或紅燈暫停時吸菸,不僅造成空氣污染,綠燈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後方,造成周遭騎士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他接著表示,根據環保署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統計,高達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的吸菸行為,很多國家也多立法規範此類行為,為了保障用路人健康並與國際接軌,因此提案修法。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受訪表示,未來若是點燃香菸,不論是手夾或口吸,只要產生菸灰、對他車產生行車安全威脅,就構成處罰要件。他表示,機車騎士邊騎車邊抽菸,或是汽車駕駛搖下車窗、把手伸出來撢菸灰,都構成妨礙他車通行。交警在路口或路段值勤時看到,可依職權攔停告發,也接受民眾照相檢舉。
不曉得各位車友們有沒有「被前方車輛彈落的煙灰燙傷」這樣的經驗,筆者本人經歷過,感覺說真的不是很好。由於新規是接受民眾照相檢舉的,各位有吸菸的駕駛朋友們可得多加注意了,切莫以身試法!(儘管多數的民眾表示罰太少,但能不要被罰還是最好的,趕緊把習慣改一改吧)
新聞來源參考自:
自由時報-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4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