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人而言,出門穿拖鞋就是方便,透氣輕鬆又易於穿脫、對腳部的負擔也較小。不過,在開車或者騎車的時候,穿拖鞋其實是一件不太洽當的事情喔!
開車的時候,由於鞋子會與油門以及煞車踏板做幾百上千次的接觸、腳踝也會不斷扭轉,穿著適當鞋子,不但能夠提升對車輛的操駕表現、還能減輕腳部的疲勞與不適;拖鞋在這方面完全無法幫助腳部,更有著鬆脫、滑落等危險因子,實在不建議穿著。試想,要是在踩踏踏板時,拖鞋發生了任何鬆脫、滑落的情形,是否會令駕駛人分心、並對油門及煞車踏板造成不良影響(萬一卡住了...)?
(拖鞋穿起來總是會有些鬆鬆的...)
另外,高跟鞋也是不利於開車的鞋種。因為高跟鞋本身就不是穿舒適的,再者因為根部長短或者曲線設計,會大幅的影響踩踏踏板的“腳感”(穿高跟鞋開車應該是會感到“卡卡”的),所以整體而言不論怎麼穿、穿多好或者穿多貴,高跟鞋都不太利於開車上路。
(隨身帶雙鞋子來做替換,這是很好的觀念喔!)
那如果是騎車的時候穿拖鞋呢?其實也同樣不建議喔。騎車時穿拖鞋固然通風舒適(尤其台灣夏天高溫炎熱,路面都吹來熾熱的空氣),但同樣有滑落、鬆動的風險,而且穿拖鞋騎車若真的這麼不幸出了車禍,絕對是會比穿鞋子要來的更受傷一些(當然,如果只要是出車禍,就算穿鞋子也是會受傷的!)。筆者就曾經在街上,看到有人一邊騎腳踏車、一邊騰空擺盪、甩動他的腳(似乎很開心心情很好),甩著甩著他的拖鞋就飛了,然後看他急急忙忙的下車跑過來撿拖鞋...好生危險(要是有人被他甩出來的拖鞋打到,一定超火)。
(沒錯,就連騎腳踏車也一樣!)
文章最後筆者與各位分享一則趣聞,事實上,在台灣以前穿拖鞋騎車是會被罰的。原來以前的交通罰則裡,「穿拖鞋不能騎車」是正式的法律規定,當時的條文甚至規定除禁止穿拖鞋以外,就連穿木屐、或者只穿背心或內褲騎車,一樣都會被罰錢(當時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鍰 )。相關交通法規在民國75年就已經廢除了,所以各位車友現在可以毫不避諱穿著內褲騎車上街、不用怕被警察開單囉 (誤)。總之,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好,真的不要穿著拖鞋開/騎車喔!
(雖然說穿拖鞋真的很涼快... 但為了安全著想,還是別這樣做吧!)
備註:英國汽車保險公司Sheilas’ Wheels近來所做的調查顯示,穿拖鞋開車可能比穿高跟鞋還要更危險。調查統計英國有33%的駕駛穿拖鞋開車,其中有十分之一的人都曾發生開車途中,拖鞋卡在踏板下,每年平均造成140萬起事故或擦撞,而且駕駛穿拖鞋,在油門和煞車間移動的時間平均慢上0.1秒,單是踩煞車的反應時間也會慢個0.13秒,雖然只是些微差距,但這0.1秒也很可能就是決定生死的一瞬間。(備註資料參考自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