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燈照明的祖父
汽車於1885年由Karl Friedrich Benz設計和製造了世界上第一輛能實際應用的內燃機驅動的汽車後,人類歷史開始進入汽車交通的時代,當時的汽車或許是因為並未成為主要的交通工具,行駛速度不快,且無法負載很大的重量,基本上駕駛汽車是彰顯身分的工具,並不會全天候使用汽車,因此當時的汽車上並沒有加裝車燈,即使到了隔年裝上的煤油燈,也都是警示其他路人的效果,大於照明之用,而真正要達到照明效果的燈具,要到「乙炔燈」的使用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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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煤油燈或乙炔燈,其照明亮度都不高,警示他人的用途,大於照明目的,加上老式汽車行駛的速度都不快,因此被使用了近40年,才發展出鹵素鎢絲燈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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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燈」又名電土燈,對老一輩的台灣人又叫它「水火燈」,對它並不陌生,在過去尚未有手電筒或探照燈的年代,就屬「電土燈」為最方便攜帶的照明設備,電土燈座通常以鉛片或銅皮鑄造而成,分為上下二層,上層裝水,下層放置電石;上層底部有活門控制水量,讓上層的水慢慢滴到下層的電石。
而電石最好敷蓋一層布,使水能慢慢平均沾於電石上,電石遇水後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可燃的氣體-乙炔,乙炔氣體就會從燈口細孔噴出,於氣口出處點火引燃便可發光。燈口噴嘴處設有開關控制閥,控制電石氣的流量,亦即火燄之大小。注意電石份量不可太多,水也不可滴得太快,否則電石氣產生太多太急,導致火焰太大,會有危險。
相對於煤油燈來說,乙炔燈的照明度比煤油燈來得光亮許多,也使其成為電氣燈泡發明前的主要車用照明來源。